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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商务签证[北京办理]

法国商务签证[北京办理]

预计收到材料后[6-12]个工作日

价格
1650.00
99%
出签率
  • 服务信息: 丢失赔付   全程跟进服务   即时查询
可选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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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包含

• 签证费+签证中心服务费+机票+酒店+申根保险15天内+行程安排+填英文表格+审核资料等 具体根据签证类型提供服务标准


受理范围

• 全国受理,法国签证无领区限制,可选择就近的签证中心预约录入指纹


办理须知

• 申根签证最早只能提前180天申请,从出发日期开始算

• 需前往签证受理中心录入指纹(除12周岁以下),录过指纹可保留数据5年

• 未成年人可以单独申请,建议由成年人陪同出行

• 因领馆政策问题,导致不能办理的,本社不承担任何费用

• 不含使馆强制快递费,请客人现场直接支付快递费给领馆

• 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申请人必须前往面试,并承担前往面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 特别提示

  【拒签退全款】:该国家暂不支持拒签退款

  至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申请人须亲自前往签证受理中心,提供生物识别数据(十指指纹和一张数码照片)。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的数据将被记录在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 本次申请入境必须在法国停留最长时间,如法国和其他申根国家停留时间相同,则法国必须为首站入境国。 

  注意:此签证有效期、停留天数、入境次数均已使馆签发为准。


2. 准备并递交材料

  法国签证可以自己准备材料,也可以通过法国签证服务中心代办。个人办理需申请人按照使馆要求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并亲自递交到签证中心。如委托我司代办可参照法国签证所需材料准备材料,也可以向我们客服确认材料清单。之后通过以下方式递交材料给我们。


  邮寄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中国铁建广场F座1306

  收件人:法国签证

  联系电话:400-862-2668

  注意:不接受平邮、挂号信、到付快递,此外邮寄前需与签证专员确定邮寄地址。


  亲自送达

  申请者也可亲自到我司递交材料,递交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3. 预约时间

  因办理法国签证递交材料须预约时间,无论是个人或是由代办机构办理,之后按照时间去签证中心递交材料申请。由我司代办,我们签证专员在审核材料无误后,会为申请人预约递交签证时间。

  我司专员会根据申请人所在城市就近选择签证中心或是根据申请人要求选择递交签证中心预约时间并缴纳签证费用。


4. 录指纹并递交签证申请

  我司专员会把审核整理好的材料回邮给申请人,申请人需亲自去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并采集指纹信息。因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申请人须亲自前往签证受理中心,提供生物识别数据(十指指纹和一张数码照片)。


5. 领取签证

  签证出签以后,法国大使馆或是领事馆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领取签证,如发现签证信息有误及时告知使领馆,以免耽误出行。


必备材料

个人申请表 (复印件)

· 申请表格必须填写完整,不排除领馆会电话调查的可能性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因私护照 (原件)

· 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 有效期离行程结束后至少有6个月

· 至少有两页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照片 (原件)

· 近6个月内拍摄彩色2寸照片2张,相同底版,且须在照片反面注明姓名

· 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

· 白色背景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信息

· 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


户口本(复印件)

· 申请人户口本,至少包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 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如丢失,请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婚姻证明(复印件)

· 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 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

· 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在职证明(原件)

· 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 英文翻译件

                                                            

银行卡对账单(原件)

· 工资卡或退休金或活期银行卡

· 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公章)

· 摘要文字描述如有工资字样或每月固定时间段的收入为最佳

· 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30天内

· 余额:3万元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

                    

公司银行对账单(原件)

· 清晰彩色扫描件,如本次出行费用由公司支付,需提供公司名下近半年银行对账单原件(盖银行公章),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当月


保险单(原件)

· 保险需涵盖全程,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申请人姓名准确

· 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邀请函 (原件)

·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①邀请人的全称及职务、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②团组所有成员的姓名、护照号及分别的职务、以及其分别雇主的全称; ③邀请缘由的简述、其中包含将要进行的商务或贸易详情; ④预期的访问期限及详细行程安排; ⑤说明此次旅行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

可选材料可选资料可视个人实际情况提供,提供越多越有利于出签

住宿证明(复印件)

· 入住日期覆盖在境外停留的全部天数,入住人姓名涵盖申请人及同行人且名字准确

· 英文版酒店预订单


全程交通预订单 (复印件)

· 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


房产证明(复印件)

· 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


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 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


A、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B、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C、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D、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 (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E、使馆可能会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抽查或要求抽查面试,请申请者留意并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