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包含
• 签证费+签证中心服务费+机票+酒店+申根保险15天内+行程安排+填英文表格+审核资料等 具体根据签证类型提供服务标准
受理范围
•全国受理,建议按长期居住或工作地划分,如有居住证可提供,无业建议提供居委会证明
•签证中心:北京,西安,重庆,沈阳,武汉,长沙,成都,济南,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昆明
办理须知
• 申根签证最早只能提前180天申请,从出发日期开始算
• 需前往签证受理中心录入指纹(除12周岁以下),录过指纹可保留数据5年
• 未成年人可以单独申请,建议由成年人陪同出行
• 因领馆政策问题,导致不能办理的,本社不承担任何费用
• 不含使馆强制快递费,请客人现场直接支付快递费给领馆
• 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申请人必须前往面试,并承担前往面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申请人必须在签证到期前离开申根国,此外,申请人在申根国停留期间需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并提供相关支持证明。
请您在不晚于出行15天前,在芬兰驻外使团或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签证申请最早可在计划访问前3个月提交。如果芬兰在该国由另一申根国代表,则处理时间通常较长。
【特别提示】首次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领事馆或外部签证服务处提交申请。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支付成功后,在“个人中心”页面“我的订单”可查看订单信息。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材料提供给我司
【通过快递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数字文化产业园A座3层381
收件人:芬兰签证
邮编:100012
联系电话:400-862-2668
注意:不接受平邮、挂号信、到付快递
【亲自交送】
亲自交送资料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14:00前收到资料,当天审核完毕
14:00后收到资料,次日12:00前审核完毕
【注意】
旅游旺季前夕,受理时间有可能延长,建议您提早办理
审核通过后会短信告知,并于第二个工作日递送使馆
如需补充资料客服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不审核)
送签员送入使馆,申请者需一起前往,录取指纹
使馆在审查资料过程中,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或补充资料的权利
护照我司会统一连同您的签证一起快递给您,只要您写好邮寄地址即可。在签证出签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并通过快递到付的形式退还给您。
如果使领馆出签时间较晚,签证最终结果将于自使领馆取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
快递:18:00左右签证回到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顺丰快递发出并告知快递单号
自取:出签后会电话联系您上门自取
收到出签护照后请认真核对签证页上全部信息是否有误,若有问题,请尽早与客服联系,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 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 有效期离行程结束后至少有6个月
· 至少有两页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 旧版护照,护照尾页签名处须签名
· 如有更换必须提供旧护照,如果丢失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信
· 签发地如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需提供居住地的暂/居住证
· 近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2张,相同底版,且须在照片反面用铅笔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
· 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
· 白色背景
· 五官端正清晰,眼睛睁开
· 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扫描件
· 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
· 16周岁以下单独办理者,须提供父母任意一方身份证正反面信息
· 申请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彩色复印件
· 如一家人一起出行且在一个户口本上,可共用一份
· 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彩色复印件
· 如丢失,请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 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
· 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 清晰彩色复印件
· 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 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造成拒签
· 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盈利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 新版营业执照提供正本或副本都可以,用A4纸复印,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 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非盈利机构),提供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 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任选其一提供即可
· 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公章),信用卡不可用
· 摘要文字描述如有工资字样或每月固定时间段的收入为最佳
· 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30天内
· 余额:3万元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能支付此次旅游所用费用,如余额不足且之前没有大金额的进出帐记录,可提供多张银行卡证明,不建议最后一笔大金额存入
· 一份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保险需覆盖所有申根国家,并且能够涵盖由于医疗或紧急医疗原因/紧急住院治疗而导致的遣返费用。
· 此保险投保总额至少为30000欧元
保险需涵盖全程,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
·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①邀请人的全称及职务、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②团组所有成员的姓名、护照号及分别的职务、以及其分别雇主的全
③邀请缘由的简述、其中包含将要进行的商务或贸易详情
④预期的访问期限及详细行程安排
⑤说明此次旅行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
·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信用卡除外),(原件)如果申请者没有提供个人的银行对账单
· 如本次出行费用由公司支付,需提供公司名下近半年银行对账单原件(盖银行公章),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当月
A、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B、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C、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D、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E、使馆可能会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抽查或要求抽查面试,请申请者留意并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