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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商务签证[全国办理]

丹麦商务签证[全国办理]

办理周期:预计收到材料后[10-15]个工作日

价格
1650.00
99%
出签率
  • 服务信息: 丢失赔付   全程跟进服务   即时查询
可选规格
首页

服务包含

• 签证费+签证中心服务费+机票+酒店+申根保险15天内+行程安排+填英文表格+审核资料等 具体根据签证类型提供服务标准


受理范围

•全国受理,建议按长期居住或工作地划分,如有居住证可提供,无业建议提供居委会证明

•签证中心:北京,西安,重庆,沈阳,武汉,长沙,成都,济南,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昆明


办理须知

• 申根签证最早只能提前180天申请,从出发日期开始算

• 需前往签证受理中心录入指纹(除12周岁以下),录过指纹可保留数据5年

• 未成年人可以单独申请,建议由成年人陪同出行

• 因领馆政策问题,导致不能办理的,本社不承担任何费用

• 不含使馆强制快递费,请客人现场直接支付快递费给领馆

• 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申请人必须前往面试,并承担前往面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选择签证

  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的数据将被记录在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

  丹麦签证需本人亲自前往递交,出签后可由公司专员代取

准备并递送签证材料

  支付成功后,在“个人中心”页面“我的订单”可查看订单信息。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材料提供给我司

  【通过快递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数字文化产业园A座3层381

  收件人:丹麦签证

  邮编:100089

  联系电话:4009-927-125

  注意:不接受平邮、挂号信、到付快递

  【亲自交送

  亲自交送资料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审核并制作材料

  14:00前收到资料,当天审核完毕

  14:00后收到资料,次日12:00前审核完毕

  【注意】

  旅游旺季前夕,受理时间有可能延长,建议您提早办理

  审核通过后会短信告知,并于第二个工作日递送使馆

  如需补充资料客服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不审核)

送签

  送签员送入使馆,申请者需一起前往,录取指纹

  使馆在审查资料过程中,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或补充资料的权利

取签并返还资料

  护照会统一连同您的签证一起快递给您,只要您写好邮寄地址即可。在签证出签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并通过快递到付的形式退还给您。

  如果使领馆出签时间较晚,签证最终结果将于自使领馆取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

  快递:18:00左右签证回到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顺丰快递发出并告知快递单号

  自取:出签后会电话联系您上门自取

出签核对信息

  收到出签护照后请认真核对签证页上全部信息是否有误,若有问题,请尽早与客服联系,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必备材料

个人信息表 (原件)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 本人中文签字

                                                                      
身份证 (复印件)

· 正反面信息

· 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


因私护照 (原件)

· 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 有效期离行程结束后至少有6个月

· 至少有两页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 旧版护照,护照尾页签名处须签名


照片 (原件)

· 近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反面写上名字

· 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

· 白色背景

· 五官端正清晰,眼睛睁开


婚姻证明 (复印件)

· 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 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

· 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暂住证明 (复印件)

· 来本市日期离送签日期至少在6个月以前

· 送签时暂住证或居住证还在有效期内


英文在职证明 (原件)

· 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盈利机构)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银行卡对账单 (原件)

· 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公章)

· 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30天内

· 余额:3万元以上


保险单 (原件)

· 保险需涵盖全程,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申请人姓名准确


公司银行卡对账单 (原件)

· 清晰彩色扫描件

· 对账单原件须打印在A4纸张上,并加盖银行红色公章


邀请函 (原件)

· 邀请方需同时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发送至代办工作人员

A、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B、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C、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D、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 (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E、使馆可能会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抽查或要求抽查面试,请申请者留意并保持电话畅通。